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待遇政策,規範普通門診統籌、門診特定病種的管理,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藥監局轉發〈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用藥保障機製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醫保發〔2019〕26號)《關於統一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範圍和認定標準的通知》(梅市人社〔2015〕137號)和《關於開展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3〕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有關政策執行情況,我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5日(鑒於國家、省要求各地市盡快出台政策,將輕症高血壓、糖尿病納入特門報銷範圍,為保障群眾盡早享受醫療保障,須加快出台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有關政策進度,對此適當壓縮征求意見時間)。對征求意見稿的有關意見及建議可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給我們。
特此公告
聯係人:餘秀明,聯係電話(傳真):218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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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待遇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