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在線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臉識別、在線支付等技術,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依托網上亚博网址链接 平台,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推出網頁版、微信版、自...
可以。根據《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個體工商戶以及年滿16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與單位不具事實勞動關係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繳存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開戶隻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且由個人單方繳存,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按當年度住房公積金調...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單位發生人員變更的,應先完成職工個人賬戶開戶、封存、啟封後,再進行彙繳,確保實際彙繳金額與係統記錄金額一致。
可以。根據《梅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購建房人本人、配偶和父母及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全額購房或異地按揭購房的,購建房人本人和配偶可多次提取),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建房總額。
根據《梅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在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1年內(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審批文件1年內)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購房人及其配偶在本省範圍內非戶籍地非工作地一次性付款購...
一、國家層麵“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政策 四個取消:充分賦予城市政府調控自主權,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調整或取消各類限製性措施。主要包括限購、限售、限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nb...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梅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房屋征收時產權調換房屋麵積超過被征收房屋麵積需要購買)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單位(或清算組織)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期限...
單位應當按時、全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月確保彙繳金額無誤後,需先做繳款登記,後選擇具體繳款方式彙繳,目前中心支持的繳存方式有線下主動付款、實時收款、B2B在線繳款。線下主動付款是指由單位自行用網銀或銀行櫃麵轉賬方式進行繳款;實時收款是指單位的公積金繳存銀行與付款銀行一致時,可簽訂單位托收扣款...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的辦事便利度,從源頭上防範商品房“一房二賣”“先賣後抵”等風險,切實有效保障購房群眾的財產權益,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推行新建商品房“網簽即預告”服務舉措,於2024年7月...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彙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不得逾期不繳、少繳。
根據《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每年調整一次。單位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可在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或登錄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辦理調整,具體辦理時間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答: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封存手續。
答: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