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環保局:農村養殖戶(包括養豬、養雞、養鴨等)大多數為家庭式養殖,沒有達到規模養殖,且選點隨意,很多設在人口密集區。這些小型養殖場設施簡陋,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對周圍環境有一定影響。我局結合環保職能,要求養殖戶加強管理,完善相關汙染防治設施,做好養殖過程中的汙染防治措施,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轄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局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