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本市城鎮戶籍人員,在城鎮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後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以及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申領居住證、當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城鎮常住人員,可辦理失業登記。具體範圍包括:1.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失業,並且用人單位停止為其繳交社會保險費的;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並且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4.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並且停止繳交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全失地農民);6.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7.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