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社保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依據上述規定,谘詢人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到平遠縣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保險關係股窗口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