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其中一類地區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製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2元/小時;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為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製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為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製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0元/小時;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為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製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