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社保局發布《關於做好2023社會保險年度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對我市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保繳費標準進行調整。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調整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調整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通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26421元/月,下限為4190元/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規定的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由本人根據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申報。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23142元/月,下限為1620元/月。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基數按本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26421元/月,下限為5284元/月。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為26421元/月,下限為5283元/月。(記者 黃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