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亚博app下载ios  > 熱點問題回應 > 社保
《社會保險經辦條例》12月1日起施行
社保經辦將迎來一係列新變化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3-11-07 10:12:28  瀏覽:-
字號:

  社會保險經辦領域首部行政法規《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已經公布,將於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實施後,社保經辦將迎來一係列新變化,對參保人員而言是一大利好。

  社保經辦服務是社會保險體係的“最後一公裏”,在服務人民群眾、落實民生政策、推動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條例》共7章63條,規定經辦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適用本條例。《條例》明確了監督管理舉措,要求社保經辦機構與符合條件的機構協商簽訂服務協議,規範社會保險服務。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社保經辦機構、社保服務機構等進行監督檢查,建立社會保險信用管理製度。要求財政部門、審計機關依法實施監督。對騙取社保基金支出,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務,是《條例》出台的重要出發點。

  首先,是精簡證明材料。《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其提供身份證件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應當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指出,這項規定為從源頭上解決無謂證明材料問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其次是規範辦理時限。《條例》優化了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社會保險待遇申領、核定和支付等業務的流程。例如,《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用人單位和個人申請變更、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申請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還有就是減少辦事環節。《條例》對社會保險登記、核驗待遇享受資格等方麵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作出了規定。例如,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用人單位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信息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享,公安、民政、衛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將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信息與社保經辦機構共享。社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等。這些規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減少了辦事環節,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記者 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