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召開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聽證會。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我市將於近期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同時,對不符合新國標的違標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限期退出。
據介紹,電動車新國標於今年4月15日正式執行。按電動車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重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此外,電動車新國標還對電動功率、蓄電池電壓、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方麵做出了具體技術要求。交警部門明確,隻有符合國家新標準並獲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才能注冊登記並發放牌證,而對不符合標準的違標電動自行車,將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並要求限期退出。
在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聽證會上,記者看到,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與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均為白底黑字,不過在臨時號牌上有寫著“臨”的字樣,並附有過渡期限。記者了解到,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和違標電動自行車均為非機動車,隻需在規定時間內登記上牌即可,不用考取駕駛證。而針對不屬於電動自行車的車輛則參照機動車進行管理,不僅需要登記上牌,還需考取相應的駕駛證。此次聽證會初步確認,我市將於7月15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至10月15日截止,違標電動自行車需在此規定時間內登記上牌。對違標電動自行車,將發放臨時號牌,並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時間需待有關部門進一步確定。 (記者張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