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日前,《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將擴大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救助對象覆蓋麵、降低租金收取比例、放寬異地務工申請人申請條件,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公共服務水平。
《實施細則》擴大了住房保障覆蓋麵。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困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住房救助對象。即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包括:住房困難的城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在本地就業達到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其他應納入保障的對象。
《實施細則》降低了租金收取比例。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的30%收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的50%收取;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的70%收取。
《實施細則》還放寬了異地務工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社保年限。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履行與梅州城區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含1年)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以上。
《實施細則》將於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