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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檢車輛仍需每2年申領檢驗標誌,並按規定粘貼
9月1日起發放6年免檢車標誌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4-08-29 09:56:1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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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車檢新政正式實施。昨日,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9月1日起在市公安局交警車管所、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各縣(市)公安交警大隊設立8個核發6年免檢車機動車檢驗標誌辦理點。符合6年免檢車的車主,自9月1日起可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止前3個月內,直接攜帶行駛證、車船稅或免稅憑證、交強險到各辦理點申領檢驗標誌。
  據介紹,符合6年免檢的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其中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車型。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後的車輛,可適用免檢2次的政策;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間的,由於已檢驗過1次,可適用免檢1次的政策;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執行原檢驗規定。免檢車在申領檢驗標誌前,要將涉及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此次車檢新政是試行私家車在6年內免於上線檢驗,免檢車輛每2年仍需到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並按規定粘貼。(記者練海林 通訊員王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