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暫免征收營業稅
市國稅局地稅局聯合上線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4-04-14 10:20:53 瀏覽:-
字號:
大
中
小
4月11日上午,市國家稅務局局長梁培文、市地方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一行作客“行風熱線”直播室,就有關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與廣大市民溝通、交流。上線期間,共受理群眾谘詢、反映58個,現場答複15個。
“營改增”後少部分納稅人稅負加重
市民王先生谘詢,他經營的企業是營改增試點企業,試點後,稅負比原來繳納營業稅時還重。他聽說國家有扶持政策,想具體了解一下?
上線嘉賓答複,從營改增試點一年多的情況來看,大部分的試點納稅人的稅負是減輕的,但也有少部分納稅人因試點而稅負有所增加。為了平衡有序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根據國家明確的“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複征稅”的稅製改革原則,我省對試點改革過程中因新老稅製轉換增加稅負的試點企業,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稅按月監控、財政按季預撥、資金按年清算、重點監督檢查”的方式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財政扶持政策的對象是在“營改增”試點實施以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按照營改增試點政策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原營業稅政策規定計算的營業稅月平均增加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試點企業。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可在每季度終了後的30日內,按規定向縣(市、區)財政局申報財政扶持資金。
四種情形無償贈與房屋可免征營業稅
市民陳先生谘詢,符合哪些條件的個人,無償贈與房屋可免征營業稅?
上線嘉賓回複,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一)離婚財產分割;(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除上述四種情形以外的贈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應依法繳納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 。 (記者李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