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新策解讀】
編者按:2014年初,市委六屆四次全會吹響了全麵深化改革,開創梅州振興發展新局麵的號角。今年是我市全麵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市委市政府將推出一係列新政策新舉措,進一步盤活資源、激活潛能,努力增創梅州振興發展新優勢。本報今起陸續推出“新政新策解讀”專欄,對這些新的政策措施進行新聞解讀,敬請讀者垂注。
● 本報記者 張 柯 通 訊 員 李東鋒 溫宗明
日前,市政府公布了《關於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第一批)》(以下稱“《目錄》”),明確了我市政府職能轉移範圍、承載轉移主體及轉移方式等內容。本報針對市民關注的細節,采訪了市編辦副主任劉鈞,並逐一進行解讀。
轉移內容:行業、社會事務及專業技術管理與服務
劉鈞介紹,《目錄》涵蓋經信、住建、國土、交通運輸、旅遊等13個部門共40個轉移事項。其中,轉移職能內容以行業管理與服務、社會事務管理與服務和專業技術管理與服務的性質為主,包括行規行約製定,行內企業資質認定及等級評定,行業調查、統計、培訓、谘詢、研究分析、考核、宣傳、社區事務、公益服務等職能。
市政府早前出台的《關於向社會轉移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稱“《通知》”)中明確,承接轉移職能的社會主體主要是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團體,也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及市場中介組織。
轉移方式:公告、招投標、授權
此次公布的轉移職能事項分為充分競爭12項、適度競爭7項、非競爭事項21項。對此,劉鈞說,按照事項分類,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的方式也將對應分為公告轉移、競爭轉移和授權轉移。對充分競爭性事項,職能轉出部門將向社會發布公告,由社會主體承接實施該事項。針對適度競爭性事項,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承接的招投標方式,選擇若幹個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承接轉移職能。對非競爭性事項,將通過製定或修改相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授權一個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承接轉移的職能,或者將事業單位改製為法定機構承接。此外,若轉移事項暫無相關社會組織承接的, 將暫由原實施單位繼續承擔,並由其配合社會組織體製改革牽頭部門大力培育相關社會組織,待其發展成熟後再按相關規定向社會轉移。
職能轉移實施流程5步走
各項職能如何轉移?劉鈞表示,自《目錄》公布後,充分競爭事項將通過社會主體充分競爭提供服務;對適度競爭和非競爭性事項,職能轉出部門將在轉移職能事項公布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製定實施方案,經審定同意後組織實施。
此外,《通知》也明確了職能轉移的5個實施流程:(1)公告事宜。由職能部門將列明轉移的職能和方式、承接主體條件、承接要求、競爭程序等相關內容,並通過有效方式向社會發布公告。(2)組織報名。社會主體根據公告向職能轉出部門提出承接申請,職能轉出部門從中擇優選擇若幹個或一個社會主體承擔。(3)公示主體。在擬定承接主題名單後,將通過有效方式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4)簽訂協議。在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職能轉出部門應及時與承接主體簽訂承接轉移職能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取消承接資格的條件等內容。(5)實施交接。職能轉出部門將在簽訂協議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事項移交工作,並通過有效方式向社會公告交接事宜。
對充分競爭性事項的轉移,職能轉出部門隻需向社會公告轉移的事項和方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