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法製局局長胡振蘭作客“梅州發布”微訪談,圍繞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文件、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等熱點,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
申請行政複議有時效限製
網友“人在雲端飄”提問,市規劃局2015年2月對其作出了處罰決定,他想申請行政複議,不知道有無時效限製?另外,申請行政複議需要遞交哪些材料?
上線嘉賓回答,行政複議有時效限製。應當在收到市規劃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知道市規劃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否則複議機關將不予受理。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耽誤了申請期限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申請行政複議一般需遞交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與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利害關係的證明材料和其他證據材料;要求賠償的,需遞交損失證明材料。行政複議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表述不清的,行政複議機構可以在5日內要求限期補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行政複議申請。
行政複議和信訪有區別
網友“遊人漸稀V”谘詢,行政複議與信訪有什麼區別?
上線嘉賓回複,行政複議和信訪主要有三個區別。首先,受案範圍不同。信訪的受案範圍非常廣泛,而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僅限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引發的行政爭議案件。其次,當事人不同。信訪中的來信來訪人可以是人民群眾中的任何一員,而行政複議的申請人隻能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的利害關係人。此外,處理方式不同。信訪機構對於所受理的信訪案件需要按照“歸口”原則轉送有權機關處理。而行政複議機關對所受理的案件既有程序性的處理權,又有實體性的處理權。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後,有權依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維持、撤銷、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或限期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等決定。
擇優選聘政府法律顧問
網友“小陳哥哥123 ”谘詢,哪些專家可以聘為政府法律顧問?
上線嘉賓答複,根據《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的要求,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專家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忠於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等領域成就顯著,具有一定的專業影響力;未受過所在單位處分。聘請專家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應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選聘。(記者李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