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文化、廣電、旅遊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本機關編製了《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製的《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通過梅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係統,以及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網站://www.yyh998.com/zwgk/zfjg/swhgdlyj/
本機關還采用以下公開方式:
1、通過政務公開欄;
2、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
3、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梅州市嘉應中路26號;
聯係電話:0753—2279102;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郵編:514021。
(二)申請流程
1、書麵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麵填寫《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梅州市政府門戶網站(//www.yyh998.com/)“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複印有效。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係方式。
(2)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3)說明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隻用於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範圍。
2、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ysqgk.gd.gov.cn/753037/choice中選擇“我要申請”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直接確認提交。
3、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4、電話谘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谘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對於申請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複。
(四)申請答複
對於能夠當場答複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確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yabo88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複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1、屬於公開範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並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麵告知第三方。
4、屬於非本機關製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係方式。
5、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屬於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於《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範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複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複答複。
(五)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以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