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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的批複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2024-03-08 11:27:5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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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

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

《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

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

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

-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的批複


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你委《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鎮控製性詳細規劃編製審批辦法》(部令第7號),原則同意《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請你委按依法批準的規劃進行實施。

  依據《廣東省城市控製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公告。


  附件1:《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南側片區)》主要內容

  附件2:《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二期局部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MZ-GM-02-02單元局部地塊調整)》主要內容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