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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753001/2024-00385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24-05-27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05-29
文  號: 梅市府辦函〔2024〕47號

梅市府辦函〔2024〕47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保障

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2018年印發的《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yabo88

  2024年5月27日



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

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3〕33號)和《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粵辦函〔2024〕3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各縣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梅州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考核工作自2023年至2027年,每年開展一次。

  第四條  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遵循客觀公正原則,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第五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工資支付保障製度、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眾滿意度等情況。

  第六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製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細則,明確具體考核指標和分值。

  第七條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縣級自查。各縣級政府對照考核方案及細則,對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自查,填報考核自查表,形成自查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級政府對自查報告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實地核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縣級政府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實地核查,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實地核查采取聽取彙報、抽樣調查、核驗資料、座談訪談與數據分析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暗訪抽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力量或委托媒體組建暗訪組,采取“暗訪+明查”方式,對各縣(市、區)暢通維權渠道、作風建設、製度落實、人民群眾滿意度等考核指標進行評估。

  (四)部門評分。各牽頭考核部門對所負責的考核事項,綜合各縣級政府自查報告、台賬資料、實地核查、日常監管情況等進行評議評分,形成本部門評分結果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審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考核任務和職責分工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五)綜合評議。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各縣級政府自查情況,結合台賬資料、實地核查和行業主管、政法、公安、信訪等部門掌握的情況,進行考核評議,形成考核報告,報領導小組審議。

  第八條  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考核等級為A級:

  ⒈領導重視、工作機製健全,各項工資支付保障製度完備、落實得力,工作成效明顯;

  ⒉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C級:

  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連續兩年考核得分排名在全市最後二名的;

  ⒉發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或發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或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30人以上群體性越級上訪事件的;

  ⒊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考核等級在A、C級以外的為B級。

  第九條  考核結果報經市政府同意後,由領導小組向各縣級政府通報,並抄送市委組織部和市委政法委,作為對各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並作為市平安建設考評的評分依據。需要問責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移交有關黨組織或紀檢監察機關。

  第十條  對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領導小組對該縣級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縣級政府反饋考核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各縣級政府及時組織整改,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讀:《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解讀

音頻解讀:【音頻解讀】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