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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縣“三舊”改造項目合作企業準入條件參考指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2-01-27 17:31:0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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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大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埔縣“三舊”改造項目合作企業準入條件參考指引的通知

  一、製定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推進大埔縣縣“三舊”改造工作,規範改造過程中公開引入合作企業的行為,大埔縣根據《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粵府令第279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深化改革加快推動“三舊”改造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粵府〔2019〕71號)、《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粵府令第189號)、《梅州市“三舊”改造實施辦法》(梅市府〔2020〕10 號)、《關於印發梅州市“三舊”改造項目審批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製定本《參考指引》。

  二、主要內容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製定的依據和背景,對適用範圍進行界定,明確了合作企業引入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引入合作企業”,圍繞合作企業的準入條件和合作企業引入的工作流程兩方麵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引入合作企業的基本條件,包含企業資質、注冊資本金、企業資產、企業信譽、對項目的認識、參選保證金、“三舊”改造相關經驗等七個方麵條件。引入合作企業的工作流程,包含征求村民改造意見、編製招商文件、發布公告、資格審核、確定合作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等六個環節工作。

  第三章“保障措施”,圍繞加強招商監督機製、建立改造項目監管機製、建立退出轉讓機製三個方麵,對引入合作企業工作的監督管理、改造項目的監管協議、合作企業的退出轉讓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舊村莊合作類改造項目公開引入合作企業,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監管。有導致舊村改造項目工期遲緩及影響項目實施等行為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縣自然資源局審核同意後,按照民主決策程序表決通過後,將該企業予以退出處理,並將結果通報縣自然資源局。改造工作尚未完成的,再由縣自然資源局指導村集體啟動新的合作企業遴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