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
一、製定背景
為規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征地工作的順利實施,市自然資源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梅江區實際,對《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梅市自然資〔2019〕37號)進行修訂形成本《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
二、製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2022年6月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3.《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6號);
4.《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
5.《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
6.《yabo88 關於進一步明確梅州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府辦〔2021〕23號)。
三、主要內容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
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按照經依法批準公布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
(二)青苗補償標準
主要對青苗的品種、規格、單價等進行規定,對於未涉及的品種、規格,可依據評估價補償。
1.短期作物補償標準。耕地上種植的短期作物,按一造產值進行補償,水田1374元/畝,其他耕地1138元/畝。
2.多年生花卉林木補償標準。征收多年生花卉林木按品種、規格、數量等進行補償。
3.多年生果木補償標準。征收多年生果木的,根據果木的品種、規格、數量、年限等情況予以補償。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主要明確對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征收墳墓、征收魚塘、征收禽畜養殖場需要搬遷禽畜及設施、設備等的補償標準。
(四)留用地安置標準
明確留用地安置可以采取實地安置、貨幣補償和置換物業三種安置方式。
(五)社會保障
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按照《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yabo88 關於進一步明確梅州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四、新舊標準對比
青苗補償標準的短期作物補償標準:水田由1154元/畝提高到1374元/畝、其他耕地由956元/畝提高到1138元/畝,對相應苗木、果木等進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