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華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背景情況和目的意義
為規範和加強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促進我縣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五華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送審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5章20條,可分為以下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總則。包括《管理辦法》製定目的及依據、適用範圍以及應遵循的原則。第二部分,管理範圍。明確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明細範圍。第三部分,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明確各單位職能職責。第四部分,管理程序。包含公共資源有償使用交易流程等內容。第五部分,附則。包含生效時間等2條。
三、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一)征求意見情況
我局於2024年1月11日,我局發函征求了各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共72個單位意見,均無修改意見。
(二)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我局於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公示期結束未收到任何反饋意見。
四、合法性審查意見
2024年1月12日,縣司法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認為:縣財政局起草《五華縣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送審稿)未超出職權範圍;《辦法》內容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未發現與法律法規相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