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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實施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6-04 14:26:3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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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關於印發《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

實施辦法》解讀


  一、修訂背景及必要性

  2019年5月,市民政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台《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實施辦法》,有效期5年,在每年開展年檢工作中作為重要依據。近年來,省民政廳持續出台經營性公墓的管理規定,我市原出台的《實施辦法》超過了有效期限,且依照開展年檢工作顯得滯後。現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形成本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了全市經營性公墓監管職責、推進綠色殯葬、規範殯葬市場秩序、完善公墓管理機製。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在原《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實施辦法》基礎上進行修訂,新修訂辦法共17條,主要修訂有:一是刪除原發改部門的檢查職責,規範部門職責。二是簡化行政程序,對年檢優良、合格的經營性公墓,不再頒發年檢合格證。三是加大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力度,在評定優良條件增加推廣使用臥碑,及大力倡導文明綠色祭掃方式表述。

  附件《梅州市經營性公墓年檢評分標準》檢查項目分建設和經營審批(15分)、總平麵規劃與配套設施(20分)、內部管理與隊伍建設(30分)、經營服務(25分)和移風易俗(10分)五大項和分值沒有改變,總分為100分。此次修訂6條評分標準,主要修訂有:一是分別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公墓和執行自主定價管理的公墓的價格管理做進一步的細化要求。二是加強合同管理,增加不得收取合同(協議)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三是推廣移風易俗,增加推廣使用臥碑,推行鮮花祭掃、無煙祭掃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