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為建立健全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製,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2024年8月,梅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新修訂的《梅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梅市府辦〔2024〕5號)(以下簡稱《預案》),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一是機構改革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係和相關部門承擔的應急職責發生了變化,有必要對原《預案》(梅市府辦〔2020〕10號)進行修訂完善;二是新發布的《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粵府函〔2022〕54號)在組織體係、運行機製等方麵與原《預案》有較大不同,亟需根據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梅州市突發環境事件組織體係,理順應急響應機製,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梅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
《預案》分為總則、組織體係、運行機製、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附件、附圖等八個方麵內容,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調整了市突發環境事件組織指揮體係,明確了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對原則與提級應對機製,規定了市級層麵分級響應措施,進一步優化了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工作機製。
四、主要變化
相比原《預案》主要有四個方麵的變化:
(一)總則
1.結合近年來新頒布和修訂的相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相關依據進行了調整。
2.工作原則中增加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組織體係
根據我市相關單位更名和職能調整內容,結合實際情況,修訂了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工作組職能部門,調整了各單位職能分工。
(三)運行機製
新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後期工作等工作機製”,同時對各機製進行修改完善。
(四)應急保障
完善了資金保障、技術保障和保險製度三項措施。
(五)監督管理
完善了預案演練及宣教培訓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