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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直單位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第二批)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1-31 09:56:2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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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

免處罰清單


  單位: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序號

事項名稱

基本編碼

設定依據

適用情形

免處罰依據

配套監管措施

備注

1

對從事節能谘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行政處罰

440247019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十六條

從事節能谘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機構提供虛假信息,屬於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加強教育、及時複查整改情況,加強日常檢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

從輕處罰清單


  單位: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序號

事項名稱

基本編碼

設定依據

適用情形

從輕處罰依據

裁量幅度

配套監管措施

備注

1

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

440211006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標準從輕處罰

加強教育,及時複查整改情況。

2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其他物品的

440211008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第三款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標準從輕處罰

加強教育,及時複查整改情況。

3

職業中介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

440211046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七十四條、《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標準從輕處罰

加強教育,及時複查整改情況。

4

用人單位違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

440211105000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以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標準從輕處罰

加強教育,及時複查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