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 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批複》(梅市府函〔2023〕52 號) 要求,現將《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2021-2030 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4日
政策解讀:關於《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