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製辦公室印發《梅州市2024年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要點》(下稱《要點》),並製定了市2024年度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計劃表,旨在鞏固拓展前期治理成果,深化校外培訓機構監管,防範化解各類風險,促進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有益補充,推動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切實減少家庭教育支出和減輕家長相應精力負擔,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滿意度。
《要點》提出,要強化校外培訓執法工作常態,各縣(市、區)務必於2024年6月底確保轄區內沒有無證經營教育培訓機構存留。要建立校外培訓行政執法專家庫,推動“互聯網+執法”的普及運用,提高行政執法業務水平。繼續指導各縣(市、區)進一步落實《2024 年寒(暑)假梅州市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含隱形變異學科類、資金監管、藝考、競賽活動等)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突出工作重點、關鍵環節、薄弱地區、重點對象等,大力整頓無證辦學、誇大營銷、虛假宣傳、誘導銷售、不使用規範合同、製造焦慮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全麵排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懲重罰,形成警示震懾。
《要點》明確,要將線下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納入網格化治理體係,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嚴厲打擊通過境外網站服務器開展的違規線上學科類培訓。嚴控非學科類培訓管理,督促各縣(市、區)務必於2024年3月底完成轄區內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排查整改,對完成整改的機構嚴格審批,確保證照齊全,並全部都要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統一管理。深化藝考培訓治理,進一步規範競賽活動,嚴肅查處違規競賽,嚴禁將競賽結果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和高考加分項目,強化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和從業人員管理。
《要點》提出,要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製,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製度;利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核查轄區內培訓機構,2024年4月底全部機構都要完成規範化的公示欄公示工作,統籌推進日常監管、定期巡查、信息共享和風險預警等長效機製建設,提高監管實效。
《要點》明確,要全麵規範培訓收費行為和預收費監管,各縣(市、區)要研究製定本地區鼓勵和支持校外培訓機構主動使用“先學後付”的具體方案,確保本地區在 2024年7月底前,實現以“先學後付”模式收費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比例達 100%,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比例超 5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創新“先學後付”手段,探索有益經驗。要將落實校外培訓治理工作情況及實際成效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考核評價範圍,並作為督查督辦、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責任追究機製,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記者 吳海清 通訊員 馮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