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學研究室隸屬梅州市教育局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經費財政核撥。主要業務是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活動。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工作實際需要,需公開招聘1名小學語文教研員,現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本科及以上學曆,具備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有3年以上的小學語文教學研究工作經曆,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六)報考年齡的計算截止到 2011 年7月7日。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2、報名地點:廣東省梅州市教育路3號梅州市教育局七樓人事科,聯係電話:0753-2180895,聯係人:張運萍 。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並將個人身份證、學曆證書、職稱證等原件及複印件一並交到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統一審核。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應聘者,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梅州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人員通知進行麵試。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
2、報名填寫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麵試方式進行。
麵試成績總分100分。麵試方式主要是自我介紹及回答考官提出的相關問題。麵試結束後,當場向考生公布麵試成績,然後按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教育城域網(http://www.mzedu.com/)上公布。
四、體檢
考試總成績取最高分者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 276號)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
擬招聘人選名單將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梅州教育城域網(http://www.mzedu.com/)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並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七、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梅州市教育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2180889。
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