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關於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號)要求,經過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經審核,擬招聘廖城新同誌為梅州市公職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楊謹同誌為梅州市嘉應公證處工作人員,現予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請以書麵形式或電話向梅州市司法局政治處反映。反映情況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和聯係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11年 7月15日至2011年7月25日
監督電話:0753-2308019
梅州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