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對梅州“2·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粵安辦函〔2017〕25號)
來源: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時間:2017-02-14 17:16:40  瀏覽:-
字號:

粵安辦函〔2017〕25號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

對梅州“2·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

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2日淩晨2時45分左右,你市長深高速公路梅州往深圳方向梅縣區南口鎮雞雄山隧道往前500米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粵安〔2011〕7號)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廣東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等規定的要求,認真落實督辦的事項。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後,在規定期限內以市安委會文件上報省安委辦。

此函。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