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安辦〔2016〕176號
廣東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
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
近期,有媒體報道揭陽市惠來縣有使用無牌、無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黑校車”接送小學生上下學且嚴重超載的現象,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學生人身安全。對此,朱小丹省長、袁寶成副省長等省領導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安委辦督促各地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來校車事故教訓,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加大對“黑校車”的查處和打擊力度,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校車安全關係學生人身安全,關係千家萬戶。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不僅是各級政府部門的法定職責,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要督促有關部門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政治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以及《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法定職責,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各項製度,嚴格校車使用許可及駕駛人駕駛資格審批,嚴厲打擊“黑校車”等非法運營活動和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落實“政府總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製。
二、全麵深化校車安全專項整治
今年南沙港快速路廣州海珠路段“9·27”校車自燃事故發生後,我省部署開展了校車安全專項整治。但是近期媒體曝光“黑校車”問題,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校車安全整治不全麵、不到位、不徹底,整治成效與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不小的差距。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近期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麵深化校車安全專項整治,組織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對轄區所有校車和用於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及其駕駛人、行駛時間、行駛路線以及車輛使用許可、駕駛人資格、車輛審驗等情況進行全麵排查並登記造冊,必須見車見人、不留死角,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不漏一校;要開展針對“黑校車”非法運營的專項整治行動,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各類車輛接送學生,堅決查處校車超載、超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遵守交通規則、不定期檢修保養、無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問題立即整治,杜絕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各類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進一步嚴格校車安全管理
各地及各有關部門要督促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製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學校必須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要督促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指派照管人員隨車校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落實隨車照管人員職責;要嚴格執行校車每半年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製度,配備逃生錘、幹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以及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按規定交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校車的維護、保養,確保校車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要督促校車駕駛人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四、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各地及各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對全體師生、家長、隨車照管人員和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麵、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要增強隨車照管人員責任意識,確保出車前車況安全檢查、上下車清點人數、相互監督提醒糾錯等關鍵環節做到位,嚴禁超員超載;要結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引導學生及家長養成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自覺抵製不安全交通行為;要督促家長履行監護義務,配合政府部門、學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拒絕使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五、嚴肅校車安全事故查處
校車安全事故影響重大,各地要從嚴查處轄區內的每一起校車事故,嚴格執行事故查處層層掛牌督辦製度,對影響惡劣的校車事故依法提級調查;要認真查明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組織公安交警、教育、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研究製定遏製校車事故的防範整改措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報告,接受社會監督;要督促監察機關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強化事故責任追究意見和防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好事故的懲戒作用;要加強校車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