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人民政府:
大埔縣人民政府《關於批準〈梅州大埔青溪市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24—2033年)〉的請示》(埔府〔2024〕4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縣編製的《梅州大埔青溪市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24—2033年)》(簡稱《總體規劃》)。
二、你縣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將自然保護區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科學處理好生態保護與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關係,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內森林生態係統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嚴格限製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開發建設活動,對破壞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三、你縣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要求,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進一步理順管理體製,健全管理機構,落實各項規章製度,強化資金保障,加強基礎設施、保護工程、科研監測、公眾教育和生態體驗等重點建設工程的管理,提高科研監測、科普宣教、資源保護能力,實現自然保護區可持續發展。
附件:梅州大埔青溪市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附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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