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六十天屆滿。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期六十日內向省生態環境廳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係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環境監控中心,郵編:51407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
傳 真:0753-6133820
附件:
1.梅市環審〔2023〕15號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廣東海綠鑫新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綜合利用6000噸新能源廢舊鋰電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pdf
2.梅市環審〔2023〕16號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廣東梅州500千伏五華站(敬州)擴建第二台主變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pdf
3. 梅市環審〔2023〕17號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廣東印象華雲新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再生綜合利用3萬噸廢舊鋰電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pdf
4.梅市環審〔2023〕18號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廣東泰歌成品油輸油管線、卸油區等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