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金管複(梅州)〔2024〕4號
梅州市聯眾典當有限公司:
你司報送的關於變更住所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典當行業監管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審核,同意你司如下變更事項,並換發《典當經營許可證》。
住所由“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1號”變更為“梅江區江南彬芳大道南131號鉑金綜合樓(原興發大酒店)第一層A01”。
請你司換領《典當經營許可證》後,嚴格依法依規經營。
廣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