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21〕2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東省價格監測報告製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3834號)規定,結合我市價格監測工作實際,現將擬變更的相關價格監測定點單位信息予以公示。如有異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在公示期間向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反饋。
公示時間: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聯係科室:梅州市價格監測中心
聯係電話(傳真):0753-2242769
電子郵件:mzsjgjczx@meizhou.gov.cn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