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令第16號),維護我市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範健康發展,現公開征集我市招標投標領域違反公平競爭有關規定的線索。
一、征集內容
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製定的招標投標領域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文件以及具體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製競爭情形。
二、征集範圍
1.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者違法限定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
2.為招標人指定投標資格、技術、商務條件;
3.為招標人指定特定類型的資格審查方法或者評標方法、具體的資格審查標準或者評標標準、評標委員會成員;
4.對於已經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係的電子交易係統,限製招標人自主選擇;
5.強製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選擇電子認證服務;
6.為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特定交易工具;
7.為招標人指定承包商(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或者備選名錄等;
8.要求招標人依照本地區創新產品名單、優先采購產品名單等地方性扶持政策開展招標投標活動;
9.對市場準入負麵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要求經營主體在參與投標活動前取得行政許可;
10.要求經營主體在本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繳納稅收社保或者與本地區經營主體組成聯合體、取得本地區業績或者獎項、取得特定行業組織成員身份;
11.要求經營主體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證等特定地區或者特定行業組織頒發的相關證書;
12.根據經營主體取得業績的區域、所有製形式、投標產品的產地、規模、注冊地址、注冊資金、市場占有率、負債率、淨資產規模等設置差異性得分;
13.根據聯合體成員單位的注冊地址、所有製形式等設置差異性得分;
14.為招標人指定定標方法、定標單位或者定標人員;
15.將定標權交由招標人或者其授權的評標委員會以外的其他單位或者人員行使;
16.規定直接以抽簽、搖號、抓鬮等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人;
17.在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等方麵對不同地區或者所有製形式的經營主體作出區別規定;
18.對不同地區或者所有製形式經營主體的資質、資格、業績等采用不同信用評價標準;
19.根據經營主體的所在地區或者所有製形式采取差異化的信用監管措施;
20.沒有法定依據,限製經營主體參考使用信用評價結果的自主權;
21.規定招標投標交易服務機構行使審批、備案、監管、處罰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質的職能;
22.強製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
23.對能夠通過告知承諾和事後核驗核實真偽的事項,強製投標人在投標環節提供原件;
24.在獲取招標文件、開標環節違法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員到場;
25.限製招標人依法收取保證金;
26.要求經營主體繳納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以外的其他保證金,限定繳納保證金的形式,要求從特定機構開具保函(保險);
27.在招標文件之外設定保證金退還的前置條件;
28.其他排除、限製競爭的情形。
三、征集方式及有關要求
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時間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反映問題渠道為:
1.電子郵箱:mzfgfgk@meizhou.gov.cn。
2.信件郵寄:將有關材料郵寄至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南161號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郵編:514000),收件人: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法規科。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提供招標投標市場壁壘線索,對征集到的有效問題線索,我們將及時彙總整理,並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