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和監督,全麵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市司法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局直接適用《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關於規範廣東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廣東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基準表》《廣東省能源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廣東省能源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不再另行製定相關自由裁量權規則和基準。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的通知
2.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印發《關於規範廣東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的通知
3.廣東省能源局關於印發《廣東省能源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的通知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