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義務教育學校:
為做好我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1〕17號)文件精神,按照《梅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和《廣東省義務教育課程(實驗)計劃表》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有關課後服務收費標準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校在讀且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學生。要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
二、服務時間。原則上為正常上課日的下午課後至18∶00止,進行至少2個學時的課後服務。
三、服務內容。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是教育教學管理的重要延伸環節,課後服務以基本托管服務為主,與素質拓展服務相結合。基本托管服務要強化作業管理,包括學生自主作業、自主學習、自主閱讀、教師答疑等學習活動,每天至少安排一個學時的基本托管服務,小學生爭取在校完成作業。另一方麵,學校要結合課程改革、教學改革、辦學特色、學生學習和成長需求,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創造性,積極開發設置豐富多彩的文藝、體育、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努力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切實增強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四、收費標準。每生每學期400元(每月80元)。
向學生收取課後服務費時,如果財政有專項補貼標準,須扣除財政專項補貼標準部分後收取。
五、使用範圍。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支付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及購買社會機構服務等費用。
六、管理要求。課後服務費屬於服務性收費;堅持自願、普惠非營利的原則,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課後服務費不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與學費合並收取;學校要定期向學生及家長公布收費收支清單,接受家長監督;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製度;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服務性收費資金。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試行2年,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如國家或省有新的政策規定,以新的政策規定為準。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