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是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被我支隊依法扣留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理的車輛,現予以催告,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應在法定期限內到我支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53號梅州市亚博网址链接 中心三樓,聯係電話:0753-2500329)接受處理。逾期仍未前來處理的,將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