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科函〔2023〕4號
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實施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2〕1628號)《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市縣科技創新支撐)的通知》(粵財科教〔2022〕256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如下:
一、總體要求
圍繞“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及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引進重大科技創新資源、培育和提升高新區核心競爭力、科技支撐鄉村振興”等4個方向專題,落實好區域創新能力提升、科技支撐鄉村振興、高新區高質量發展3大資金安排計劃,通過扶持一批“打糧食”科技項目,推動梅州實體經濟和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
二、組織形式
按程序做好項目征集(網上在線申報)、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立項評審、項目公示、會議研究、項目資金下達、項目報備等工作。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
三、申報條件
1. 申報單位注冊地必須在梅州市轄區內(農村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除外),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製度健全。
2. 申報項目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科學合理,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標應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
3. 申報材料應真實可信,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對嚴重違反科學技術活動管理規範的組織和個人,依法依規納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4. 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自籌經費不得少於項目總投入的50%;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提供聯合申報的協議書或合同書(所有參與單位簽章後方可有效),明確各方權利和職責。在財政資金分配方麵,牽頭單位原則上應分配最大的資金份額。
5. 當實際立項經費少於申報計劃經費時,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法人的,應以自籌方式補齊未足額批準的資金缺口,保證項目總投入經費不變。項目一經立項,無正當理由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
6. 項目申報人本年度隻能作為1個科技項目的負責人。
7. 優先支持與粵港澳大灣區高校或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的項目;優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項目。
8. 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項目執行的起始時間一般不得早於項目申報時間(以當年項目申報通知明確的開始申報時間為準),不得遲於項目立項文件下達之日。
9. 項目牽頭單位同一年度最多隻能申報1項科技項目,同一專題隻能申報1項(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機構等申報主體及農村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除外)。
10. 每個項目要求配置不少於1個科研助理崗位(農村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除外),充分吸納高校畢業生從事學術助理、財務助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驗技術等工作,並作為項目考核指標之一(以簽訂協議為準),並給予優先立項支持。
11. 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負責人通過平台管理係統填報本年度下鄉服務項目。外市來梅團隊申報後由派出單位彙總報送;本地團隊按屬地管理原則,通過科技業務主管部門逐級進行提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得申報:
1. 項目申報單位有2項以上(含2項)在研市級科技項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等申報主體除外);
2. 截止申報期結束,項目申報單位有1項以上(含1項)市級科技項目逾期1年未申請驗收或終止結題的;
3. 項目負責人有2項以上(含2項)市級科技項目在研的;
4. 在專項資金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重大違規行為的;
5. 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推薦。
1.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要按照本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對項目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申報單位資信狀況、財務狀況和申報主要內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進行嚴格審核推薦。市直單位申報的項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2. 農村科技特派員下鄉服務項目,駐鎮團隊成員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得更換。派出單位應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績效目標導向,按照農村特派員管理製度及幫扶工作方案,做好團隊項目的審查把關及推薦工作。
(二)申報方法。
1. 注冊。所有申報項目須在梅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s://xm.gdstc.gd.gov.cn/mz/login/)進行申報。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陽光政務平台首頁“注冊”功能先進行單位注冊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和申報人,可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其中農村科技特派員下鄉服務項目涉及外市來梅團隊,允許在平台上直接注冊及提交(主管單位選擇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2. 申報材料要求。主要包括:申報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書、合作協議、項目真實性承諾函、“信用中國”下載打印的《信用信息報告》、其他材料(包括市級以上研發平台、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獲獎榮譽證書等)。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下鄉服務項目,由派出單位彙總推薦應包括正式公函、彙總表及各團隊申報材料等一並提交。
3. 紙質材料報送程序及要求。申報項目經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從梅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下載打印有水印號、無草稿字樣的材料(含附件),並裝訂成冊。紙質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五份),由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並蓋章後,連同彙總表統一報送市科學技術局,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市外派出單位、市直單位則直接報送市科學技術局。
五、申報時間
項目在線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6日17時。其中: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17時;市科學技術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日17時。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3年3月5日—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
1. 各專題的項目資金安排可視項目申報實際情況進行調劑使用。
2. 市科學技術局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評審,評審結果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後,報省科技廳備案實施。
3. 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製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4.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體係,保障項目資金使用安全、規範、有效。
5. 市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七、聯係方式
聯 係 人:市科學技術局綜合規劃科傅佳(專題一、二、三)、社會發展科技科黃小芬(專題四)。
聯係電話:2243914(傅 佳)、2253412(黃小芬)。
聯係地址: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梅龍西路3號。
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技術支持:古士淵,聯係電話:2248477。
附:1. 梅州市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指南
2. 項目彙總表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2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梅州市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實施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2〕1628號)《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市縣科技創新支撐)的通知》(粵財科教〔2022〕256 號)精神,圍繞“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及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引進重大科技創新資源、培育和提升高新區核心競爭力、科技支撐鄉村振興”等4個方向專題,結合今年我市重點科技工作安排,提出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專題一:科技型中小企業關鍵技術攻關(技術類專題編號:20230101)
(一)支持重點:支持我市新型建材、陶瓷、稀土、電子電聲、機械製造產業開展技術攻關,著力提升企業研發能力,推動其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須取得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或具有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資質的企業。
2. 按照《關於開展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征集入庫工作的通知》(梅市科函〔2022〕44號)要求征集的項目列入立項評審考核指標之一。
3. 申報單位2022年度納稅額須在10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為準)。
4. 申報單位2022年度的研發投入須在5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出具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的情況證明為準)。
(三)支持方式與強度: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3個項目,每個項目資助強度為100萬元。各縣(市、區)限報1項。
專題二: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平台類專題編號:20230102)
(一)支持重點:落實市委、市政府重點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部署,支持我市規模以上製造業工業企業獨立或聯合國內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新能源、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領域的“卡脖子”技術或關鍵核心技術進行科技攻關。
(二)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必須為規模以上製造業工業企業,並具有高新技術企業或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資質。
2. 申報單位2022年度納稅額須在40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為準)。
3. 申報單位2022年度的研發投入須在20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出具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的情況證明為準)。
4. 按照《關於開展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征集入庫工作的通知》(梅市科函〔2022〕44號)要求征集的項目列入立項評審考核指標之一。
(三)支持方式與強度: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1個項目項,資助強度為195萬元。各縣(市、區)限報1項。
專題三:高新區創新能力提升(平台類專題編號:20230103)
(一)支持重點:支持梅州高新區加快創建國家高新區工作進程,推動高水平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力促早日升級為國家高新區。
(二)申報要求:申報單位必須是創建國家高新區的牽頭單位或實施主體單位。
(三)支持方式與強度。非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1個項目,資助強度為72.5萬元。
專題四:科技支撐鄉村振興(技術類專題編號:20230104)
(一)支持重點:支持我市生物醫藥與健康、食品加工企業創新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升級創建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支持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主導產業企業開展轉型升級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及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下鄉服務,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
(二)申報要求: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四類情況之一:
1. 開展生物醫藥與健康、食品加工相關技術研發的企業。
2. 符合條件升級創建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3. 2022年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內的實施主體單位。
4. 統一選派的第三批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
(三)支持方式與強度:
1. 支持我市生物醫藥與健康、食品加工企業創新發展為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2個項目(生物醫藥與健康、食品加工各1項),資助強度為100萬元/項,共計200萬元。
2. 支持有條件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升級創建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為非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1個項目,資助強度為100萬元。
3. 支持2022年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主導產業企業開展轉型升級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為非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3個項目,資助強度為50萬元/項,共計150萬元。
4. 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下鄉服務為非競爭性,事前資助。擬支持我市56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由派出單位負責統籌管理)項目,資助強度為10萬元/項或團隊,共計560萬元。
附件2:梅州市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市縣科技創新支撐(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推薦彙總表
注:此表由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或市直單位項目主管單位負責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