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預算、決算及年度生產計劃的編製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本部門分管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稽查。指導、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計劃財務和國有資產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製度。參與編製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
(負責人:丘軍 聯係電話:0753-225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