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資助範圍是0-18周歲和年滿18周歲後仍在校就讀的孤兒,其醫療康複費用的自付部分(即相關費用總額扣除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康複救助、慈善捐助等費用後剩餘部分)。各兒童福利機構應在孤兒入院半年內辦理醫保,散居孤兒由監護人及時辦理。未能及時辦理醫保的,須提供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