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信息化核對與綜合評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綜合評估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月低保標準的,以家庭為單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經信息化核對與綜合評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綜合評估後家庭月人均收入達到當地月低保標準、但不超過當地低收入(低保臨界、低保邊緣)標準的,家庭成員中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及三級、四級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可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