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同意梅州市建築業協會變更登記的行政許可決定書
梅州市建築業協會:
你會報來申請變更登記的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和國務院《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同意業務範圍變更(具體內容以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章程為準)。
你協會變更登記後,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接受我局的監督管理,按時參加年度報告,按有關規定履行社團法人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梅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