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月花青少年服務中心:
你單位報來申請變更登記的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同意業務範圍變更為青少年素質提升、創業、特殊青少年思想引領、公益誌願活動等青少年服務項目,青少年新媒體宣傳運營以及承接與青少年相關的政府職能轉移、項目等。
你單位變更登記後,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接受我局的監督管理,按時參加年度報告,按有關規定履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梅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