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民政局聯合確認,公布我市2023-2025年度和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20家社會組織名單。
此次公告中,梅州市慈善會、梅州市梅江區慈善會、興寧市陽光義工協會等12家社會組織,獲得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梅州市平遠縣發展教育基金會、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梅州市振興鄉村公益基金會等8家社會組織獲得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附件:
梅州市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社會組織名單
(共20家)
1. 梅州市慈善會
2. 梅州市梅江區慈善會
3. 興寧市陽光義工協會
4. 梅州市陳誌雲慈善基金會
5. 梅州市曾憲梓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6. 梅州市廣東梅縣外國語學校獎教獎學基金會
7. 梅州市羅浮教育發展基金會
8. 豐順縣慈善會
9. 豐順縣助學會
10. 梅州市巫禮兵教育基金會
11. 梅州市興寧市石馬鎮教育基金會
12.興寧市慈善會
二、登記設立後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或重新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有效期為2022-2024年)
1.梅州市平遠縣發展教育基金會
2.興寧市善小助學協會
3.梅州市振興鄉村公益基金會
4.梅州市興寧合水鎮教育發展基金會
5.梅州市嘉應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
6.梅州市五華縣小都教育基金會
7.平遠縣慈善會
8.梅州市梅縣區慈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