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梅市府辦【2022】4號)文件精神,經審核,擬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潘恩豪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詳見附件)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共5天。
受理單位: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和人力資源管理科
地 址:梅州市新中路82號三樓
郵政編碼:514021
聯係電話:0753-2128303
傳 真:0753-2128339
附件:2024年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申請人員名單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