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梅州市延續實施失業保險
援企穩崗政策的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以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文件精神(詳見附件1),梅州市今年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一、穩崗返還條件
我省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底,含已補繳的欠費月數),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製目標(按5.5%計算),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不屬於“僵屍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未處於異常經營狀態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上述規定實施。
二、政策實施時間
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穩崗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2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40%返還。
四、參保單位劃型
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按大型企業劃型。除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外的其他參保單位按年均參保人數劃型,300人(含)以上為大型企業,300人以下為中小微企業。其中,企業分支機構按其所屬獨立法人的類型劃型。本劃型標準僅適用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各參保單位不得以此作為享受其他政策的依據。
五、待遇申請方式
1.免申即享。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實行“免申即享”,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篩查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公開相關信息(稅務機關也通過電子稅務局協助推送通知信息)、免申即享單位確認、發放待遇等流程辦理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於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核對和確認本單位劃型、人數、返還資金、賬戶等信息。
2.主動申請。勞務派遣單位不在“免申即享”之列,由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功能模塊,按文件要求辦理相關業務。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對象範圍、享受條件、資金申領分配使用、審核發放、資金撥付、監督管理及違規責任等,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4號)貫徹實施(詳見附件2)。
六、穩崗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七、組織實施機構
按照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統一經辦部門的要求,穩崗返還統一歸口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審核、公示、發放。
八、確定及公示途徑
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於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核對和確認相關信息,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在單位確認後,對擬給予穩崗返還的企業名單和資金數額推送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如未申請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權限的單位請到屬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授權碼(詳見附件3、4)。
九、谘詢電話
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254027
梅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196760
梅縣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589648
興寧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3255070
蕉嶺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7188269
平遠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8899370
大埔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5559012
豐順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6103322
五華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4428012
附件:
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我省勞務派遣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4號);
4.授權碼申領指引。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