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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治欠薪工作專欄 蕉嶺縣人社局科學運用《條例》快速解決一宗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蕉嶺縣人社局科學運用《條例》快速解決一宗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9-28 10:17:3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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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9年12月30日以國務院令第724號公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專門性法規,是近年來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經驗的製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體現和製度保證,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視,順應了社會各界對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籲,開啟了依法治欠的新階段。

  在全國一盤棋全力以赴抓好《條例》落實之際,蕉嶺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科學運用《條例》有關規定快速處理了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6名農民工討回7.51萬元欠薪。

  2020年5月19日上午9點,四川省涼山州農民工吉尾爾哈(彝族)等6人到蕉嶺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投訴,反映其在蕉嶺縣某工地務工被拖欠工資。收到投訴後,大隊工作人員隨即聯係該項目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要求其本人到蕉嶺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現場處理。

  經了解,該項目工地分散於梅州市各縣區,施工單位2019年10月將該項目蕉嶺段的光纜敷設、手井路杆等勞務分包給包工頭孫子有日(彝族),孫子有日以每日固定工資叫來吉尾爾哈等工人施工。2020年春節後停工多出工少,班組所完成工程款不足以全額支付班組農民工工資。2020年5月,孫子有日直接表示無力支付6名工人工資。

  該案件施工單位將勞務分包給個人,對施工人員、工人考勤、工資發放等未進行管理,屬於典型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且未實行用工實名製、工資支付專賬管理等製度,未對分包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未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發生。

向項目負責人進行《條例》普法

  “根據5月1日起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清償。”

  蕉嶺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當麵對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了《條例》宣傳解讀,使該負責人認識到施工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責任,表示願意配合解決,當場登記農民工名單,就工資數額和工人達成一致,並於5月20日下午6點,施工單位將7.51萬元工資順利發放到6名農民工手中。至此,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得到了快速妥善處理。(蕉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何豔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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