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監改令字〔2025〕第2號
梅州市和順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麵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存在以下問題:拖欠吳勝新、羅世珠、薛玉嬌、丘騰達等人的工資。
現依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下達整改指令如下:
支付吳勝新86000元、羅世珠66800元、薛玉嬌56000元、丘騰達110000元。
你公司應當在2025年2月20日前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麵報我局的梅州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江南新中路82號劍英體育館側)。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據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