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優化營商環境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關於印發《梅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關於印發《梅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5-23 15:01:36   瀏覽:-
字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總工會、工商聯:

  現將《梅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專項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檢察院       梅州市總工會


梅州市工商業聯合會         梅州市企業聯合會


2024年5月21日





梅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勞動人事爭議

多元化解專項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製挺在前麵”的重要決策部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強化勞動人事爭議源頭治理,健全多元處理機製,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17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行動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383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如下專項行動計劃:

  一、組織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啟動係列活動

  (一)市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係列活動啟動儀式

  時間地點:2024年3月29日,梅州市聯邦酒店。

  參加人員: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及其工作人員、市裝飾行業協會會員企業代表、各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院長。

  活動內容:參會領導為市裝飾行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揭牌;舉辦企業用工法律風險防範專題講座。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承辦單位:市裝飾行業協會

  (二)調解經驗交流活動

  時間地點:2024年7月底前,梅州市。

  參加人員:仲裁員,書記員,承辦案件較多、調解成功率較高的調解員,檢察官代表。

  活動形式:線上+線下。

  活動內容:分享調解經驗,交流調解心得,學習調解技巧。

  主辦單位:梅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二、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工作

  (一)召開勞動人事爭議裁審銜接工作研討會

  時間地點:2024年4月26日,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參加人員:市、縣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部門負責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相關負責人。

  活動內容:研討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審理中亟待優化的程序和實體方麵的疑難複雜問題,對認定勞動關係主要標準、加班工資計算、解除勞動關係等相關問題的解決達成基本共識。

  主辦單位: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開展聯合培訓

  時間地點:2024年6月底前,梅州市。

  培訓對象:市、縣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辦法官、法官助理、民事行政檢察條線檢察官、檢察官助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

  培訓方式:線上+線下。

  培訓內容: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審判業務知識

  主辦單位: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梅州市人民檢察院、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舉辦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題培訓

  (一)“三支一扶”人員勞動權益保障專題培訓

  時間地點:2024年6月上旬,中共梅州市委黨校。

  參與對象: 2022屆“三支一扶”離崗人員

  活動內容:針對即將離崗的“三支一扶”人員進行勞動權益保障、勞動爭議維權專題培訓。

  主辦單位: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承辦單位:梅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

  時間地點:2024年7月底前舉辦第一期,梅州市。

  培訓對象:大中型企業、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員

  培訓方式:線上+線下。

  培訓內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方法與技巧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三)企業勞資人員專題培訓

  時    間:長期開展

  培訓對象:各類企業管理人員、人力資源專員等。

  培訓方式:線上+線下。

  培訓內容:勞動用工管理風險防控與實操技巧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四、舉辦仲裁開放月活動

  時間地點:2024年5月,市、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工業園區。

  活動內容:

  (一)公開仲裁庭審現場。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官、檢察官、調解員、律師、新聞記者、工會人員和用人單位及勞動者代表參加旁聽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庭審,聽取意見建議。

  (二)開展巡回仲裁庭活動。根據案件處理實際需要到工業園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巡回仲裁庭活動,就近、就地開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三)開展“民法典宣傳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月活動。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學習宣傳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民事活動基本原則內容。學習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舉辦勞動法律講座,開展現場勞動法律政策谘詢服務活動。將仲裁資料擺放在方便群眾閱讀的醒目位置或立案場所,特別是將仲裁機構的受案範圍、管轄權限、立案調解、仲裁時效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主要規定進行告知,方便當事人進行谘詢、申請立案和依法維權。

  主辦單位:市、縣兩級人社局,法院,檢察院,總工會,工商聯,企聯

  五、開展服務進企業進園區活動

  時間地點:2024年5至9月,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各縣(市、區)工業園區。

  活動內容:結合2024年梅州市“人社局長千企行”活動,組織各縣(市、區)人社局走進企業、走進工業園區,送法進企業、進園區,進一步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深度了解企業需求,實施精準法律幫扶,從源頭上加強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工作,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務,並告知法律監督途徑,如檢察機關對農民工欠薪追討、新業態就業者權益保護等開展支持起訴的範圍、條件等。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檢察院、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承辦單位:各縣(市、區)人社局,檢察院,工業園區管委會,總工會,工商聯

  六、組織青年仲裁員誌願者聯係企業活動

  時間地點:長期開展,各類企業、工業園區。

  活動內容:組建青年仲裁員誌願者隊伍,對口聯係勞動爭議多發高發的中小微企業,通過組織普法講座、送法進企業等方式,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幫助企業梳理解決勞動用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勞動爭議內部溝通協商機製。

  主辦單位:市、縣人社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總工會,工商聯,企聯

  承辦單位:市、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七、開展金牌調解組織選樹和培育活動

  時    間:2024年

  活動內容:選樹和培育第四批省級金牌調解組織,將製度機製全、專業程度高、服務能力強、基礎保障好的調解組織推薦給省人社廳等勞動關係三方四家。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參與單位:全市各類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

  八、開展仲裁便民、服務活動

  時間地點:2024年6月底前,工業園區。

  活動內容:

  (一)設立派駐仲裁庭。為方便當事人維權,推動就近就地解決糾紛,在市、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掛牌設立勞動人事爭議派駐仲裁庭,派駐仲裁庭應當具備基本辦案條件。

  (二)設立巡回仲裁庭。根據案件處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設立巡回仲裁庭、流動仲裁庭。根據案件需要或當事人申請,邀請檢察機關提供法律谘詢;符合條件的,移送案件線索給檢察機關開展支持起訴工作。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檢察院、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

  參與單位:各縣(市、區)人社局,檢察院,工業園區管委會

  九、開展基層調解組織建設行動

  時    間:2024年

  活動內容:

  (一)工業園區調解委員會。2024年6月底前,在全市工業園區掛牌設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紮實推進工業園區調解組織建設,加強人員配置和硬件保障,做好調解組織日常運營管理,加強與派駐園區檢察室的工作聯係,開展調解員培訓工作。(牽頭單位: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檢察院)

  (二)商(協)會調解委員會。2024年6月底前,在全市各類商(協)會掛牌設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商(協)會調解組織要發揮貼近企業的優勢,積極化解勞動爭議,協調社會治理。行業性、區域性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要發揮具有行業影響力、區域帶動力的優勢,幫助企業培養調解人員、開展調解工作。企聯負責推進企聯多元調解組織建設。(牽頭單位:工商聯、企聯)

  (三)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各縣(市、區)工會、工商聯、企聯穩步有序推動規模以上企業依法設立調解委員會。到2024年底,全市已建立工會的職工人數100人以上的境內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廣泛設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到2025年底,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廣泛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微型企業可聯合設立調解委員會。(牽頭單位:工會、工商聯、企聯)

  (四)鄉鎮(街道)調解中心。推動鄉鎮(街道)設立實體化調解中心。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中心)因機構改革發生變化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承接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部門的聯係,推動相關部門加強工作人員配置和硬件保障,做好業務銜接、能力培訓、辦案指導等工作。(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五)仲裁院調解中心。各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普遍設立調解中心,通過配備工作人員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紮實推進由仲裁院負責日常運營和管理,工會、企業代表組織選派調解員並進行經費保障的三方聯調中心建設。(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總工會、工商聯、企聯)

  主辦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聯

  承辦單位:各縣(市、區)人社局,總工會,工商聯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舉辦具有特色的係列活動,製定切實可行的細化方案,請於2024年12月15日前向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