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人民調解協會通報“廣東省十佳人民調解創新經驗”評選結果。我市選送的《梅州市大力推行“圍屋工作法” 著力實現“客家事客家解”》榮獲“廣東省十佳人民調解創新經驗獎”,梅州市司法局獲評“廣東省人民調解創新經驗評選優秀組織獎”。
“客家文化+人民調解”貼地氣得人心。近年來,梅州市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積極開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本土化實踐,發揮“客家文化+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中獨特的作用,巧用客家家訓、謠諺、宗祠調解室、村民理事會等載體,及時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積極意義明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梅州司法行政部門巧用“客家文化+人民調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正是其以貫徹落實“1+6+N”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建設為抓手,積極開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實踐。他們充分發揮“N”的生力軍作用,將治理端口前移,爭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提振基層治理的底氣。善於借助人民調解等群眾組織“N”力量,更加走近群眾的心窩,讓群眾更願“掏心”傾訴,從而更精準把握矛盾的焦點所在,更高質效化解群眾“心頭結”,促進基層善治。
群眾身邊無小事,巧用“客家文化+人民調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是梅州市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生動實踐。梅州被譽為“世界客都”,客家文化源遠流長,它不僅蘊含客家人的生活方式、精神價值、文化意識,還體現中華傳統美德的家規家訓,他們以“客家文化+”解決矛盾,讓群眾在“火氣衝天”時,再次喚起客家家訓、謠諺等的熏陶,以群眾都認同的客家傳統文化,引導群眾明辨是非、修德自律,從而找到情理法的最大公約數,化矛盾於無形,大大提升了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文明鄉風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
鄉風文明建設,關鍵在於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主動性,讓他們在思想上形成自覺,風氣上形成氛圍,而用“客家文化+”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正是客家文化宣揚傳承的縮影,使客家傳統文化無形中浸潤人心、凝聚人心,促使人民群眾自覺參與到鄉風文明建設上來,有效助力鄉村振興。